关于2025年度崇州市“县市新城高质量发展”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
按照《中共崇州市委办公室 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崇州市“县市新城高质量发展”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》(崇委办〔2025〕12号)要求,为表彰在“县市新城高质量发展”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,经过逐级推荐、认真审核、综合审议,确定2025年度崇州市“县市新城高质量发展”行动30个先进集体、10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。
为充分发扬民主、广泛听取意见、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(共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,可通过电话、邮件、信函等方式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,并提供具体线索。
联系电话:028-822190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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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州市县市新城高质量发展表彰专项工作组
2025年12月1日
先进集体(30家)

先进个人(100人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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